標題 | 【防疫公告】因應COVID-19疫情教務相關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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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 2022-09-02 |
類別 | 教學 |
發布單位 | 教務處 |
內容 | 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2日公告之「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開學防疫措施」、111年5月3日修正之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本校111年6月13日公告之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守則暨持續營運計畫」等規定,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採實體授課,相關措施如下,請配合遵守: 一、授課方式: (一)教師進行授課時,若能保持社交距離,可以免戴口罩,但授課前及授課結束後仍應佩戴口罩;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,上課期間禁止飲食。 (二)體育課應全程佩戴口罩,但從事運動時,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,得不佩戴口罩;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,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,仍須佩戴口罩。 (三)上課採固定座位、固定成員方式進行,授課教師請確實點名並保留學生出缺席紀錄;上課教室請保持通風良好,使用機具之課程,請於結束後確實妥善消毒設備機具。 二、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之處理方式: (一)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,請實施7天居家照護,期滿無症狀者可入班上課。 (二)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之人員,本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,快篩陰性者可上課,如有症狀請儘速就醫。 (三)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全程佩戴口罩共同活動之人員,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,若沒有出現任何症狀,仍可如常上班、上學,並落實個人防疫措施。 (四)課程處理方式請依本校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守則暨持續營運計畫」辦理。居家照護期間請授課教師進行課程安排及班級管理,以維持正常上課並確保學生學習權益。 三、校園防疫措施將因應疫情發展並依據中央宣布調整應變,請隨時關注本校防疫專區與教務處網頁公告之各項訊息,以便即時掌握最新防疫資訊。 |